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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庚大學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

一、目的:依據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第6條規定辦理,為確保本校教職員工之身心健康,避免及預防因重複性作業、姿勢不良、過度施力或作業頻率過高等原因,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促發之骨骼肌肉疾病,訂定「長庚大學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」。

二、對象:全校教職員工(包含教師、職員、勞僱型專兼任助理等)。

三、執行流程:

       (一) 需求評估:填寫「肌肉骨骼症狀調查表」,收集痠痛不適與關節活動能力受影響之程度,

       (二) 危害評估:依據調查結果將員工區分為確診疾病、有危害、疑似危害及無危害四個等級。

       (三) 改善方案:由員工、主管、職安人員或外部專家共同討論,針對危害因子提出具體可行的改善方案。

四、執行處置結果及相關紀錄至少留存三年。

五、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環安室承辦員邱品蓁 (分機3884 或 Email:D000018868@cgu.edu.tw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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