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庚大學母性員工健康保護計畫
一、目的:依據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第31條規定辦理,為確保本校妊娠、分娩後未滿一年及哺乳之女姓教職員工身心健康,對從事有母性危害之虞的工作者,
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,訂定「長庚大學母性勞工健康保護計畫」。
二、對象:
(一) 妊娠中之女性教職員工。
(二) 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教職員工。
(三) 分娩滿一年後,仍持續哺乳之女性教職員工。
三、執行流程:
(一) 需求評估:透過請假資訊 (產檢假、產假、留職停薪育嬰假) 獲知保護對象。
(二) 風險評估:填寫「母性健康保護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危害評估表」,包括工作及個別危害評估。
(三) 綜合判別:依作業危害評估及「妊娠基本資料」,進行綜合風險判別。
(四) 危害控制:依判別結果,提供臨場服務務醫師健康諮詢,當有已知的危險因子存在時,進行危害控制。
(五) 工作調整:經危害控制後仍存在危害風險時,採取工作調整計畫。
四、執行處置結果及相關紀錄至少留存三年。
五、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環安室承辦員邱品蓁 (分機3884 或 Email:D000018868@cgu.edu.tw)。